2021年8月26日 点击人次: 2119
一、文件依据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
二、补贴条件
属于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三、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提交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二)困难情形证明(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便可):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
2.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4.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本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在校期间任意一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双面复印)
(三)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广州农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
五、申领流程
(一)组织申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准备好所需资料交到各辅导员处(自愿申请)并于9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交给招生就业办张老师。申请材料包括: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困难情形证明(提供四项其中一项便可);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一律使用广州农商行卡复印件)。所提供材料每页需学生签名。
(二)审核公示。招生就业办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学生(补贴资金应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特别强调,有意愿申请的2022届毕业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把以上相关资料一式一份签名后交到辅导员手中,各辅导员收齐学生提交的资料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好2022届求职补贴模板(电子版)于9月15日前交到招生就业办,三水交办公楼110/114陈老师处,花都校区交校门口对外服务中心倒数第三间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张老师处。任何问题请联系张老师:020-36919998